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支柱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从无到有”;“十四五”时期,面对新任务、新挑战,我们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从有到优”的新突破。
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供需体系。一个好的养老服务体系,必须保证养老服务对象的普遍性、服务供给的可及性、服务质量的可靠性、服务价格的可承受性,即在服务对象上,要覆盖全体老年人;在服务内容上,要实现整合式、一站式、医养结合的服务;在服务送达上,实现全天候、及时便捷、就近就便,最好不要离开自己的家和熟悉的环境;服务质量要可靠、可追溯,而且服务价格要可承受。
因此,我国多层次、多渠道养老服务供需体系可以包括三个层次:高端需求有市场化养老服务供给,中端需求有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性需求有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从而实现覆盖所有老年人的多元化、多样化养老需求的制度目标。市场型、普惠型、基本型养老服务三者关系并列、互为补充,其结构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老龄化风险梯次应对、老龄事业人人参与的格局。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正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已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已经出台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等政策。下一步,要抓好“三驾马车”的统筹协同发展,激发制度化、体系化推进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