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文件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机构: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有效
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各场、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05号)《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130号)文件要求,加快完善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全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制定我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基本养老体系建设部署的具体要求。各场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区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压实责任,努力推动各项基本养老服务落实落细,要把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作为加快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加快形成密切合作、各负其责、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落地见效
《唐山市曹妃甸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既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又涵盖了关爱服务项目,面向多种类别的老年人。各场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把握服务的内容、服务对象、标准等要素,加强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力度。要把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与推进养老服务事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注重总结落实清单的经验做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地见效。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无缺项落实、精准服务不同老年群体、做到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三、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现阶段我区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有利于推动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供给,逐步实现全体老年人都能够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各场镇(街道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着力营造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广泛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