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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个人办养老院需要啥条件

近期更新:2023-05-26 12:03源自:沈阳市民政局作者:sunmin阅读()

地方政策导读: 个人或民间资本申请办理养老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

      为解决养老机构床位不足的现实问题,沈阳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养老机构床位由1.88万张增加到5万张,从而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床位的发展目标。
      据了解,截至目前,沈阳市老年人口为123万,占总人口的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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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呈现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尤其是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日益增加。沈阳市的养老服务现状与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群众过上美好晚年生活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那么,申请办理养老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沈阳市民政局负责人解释说,个人或民间资本申请办理养老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所;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999]131号)和《沈阳市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沈建委发[1999]193号);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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