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从具体模式来看,各试点的筹资方式、参保人群、支付水平等有所不同。
比如,在上海试点中,60周岁及以上的职保退休人员或居保人员经评估后,可按照不同等级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上海提供三类护理服务,包括社区居家照护、住院医疗护理和养老机构照护。其中,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的42项服务内容,涵盖了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对参保人员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照护的服务费用,长护险基金的支付水平为85%。
与其他地方称“长期护理保险”不同,成都称“长期照护保险”,先后将城镇职工、成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城镇职工长期照护保险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筹资,不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并均衡了个人、社会和政府责任,实现了筹资合理分担。城乡居民参加长期照护保险,通过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实现。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元,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
长护险从试点之初,便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在长护险的经办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具体负责业务受理、失能评定流程组织、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待遇结算支付、评定费用结算支付等经办环节中的一项或多项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将部分重复繁杂的工作移交保险公司,保留制定规则和监督管理职能,政府的行政管理效能得以提升。